昨天的文章,讓人覺得我偏坦Uber,其實不然。我再次重申,我只是支持合法、合理的商業競爭,讓消費者可以有更多的選擇,從而提升服務質素。
筆者作為一個「的士之友」,有時候遇上好的以及願意主動聊天的士司機,我也不忙寒暄數句,了解一下的士業界。通常都是慨嘆生意難做,又或者嘮叨一下自己的家事云云。
曾幾何時,我經常都某區消遣,之後便會乘坐的士回家。因為會先載朋友回他的家,然後才回到自己家。說實在的,路線是有點迂迴,但如果我們分開坐,因為朋友的家距離上車地點比較近,也曾經受到的士司機的不禮貌對待,故此還是一起坐。
因為路線的迂迴,所以會令曾經接載我的的士司機有點印象。曾經坐過一輛的士,到朋友下車後,他跟我說:「怎麼好像我之前也有載過這路線的乘客」,我便回答:「這應該肯肯定是我吧(編按:以前沒有「肯肯定」這詞的)!」。
因為第一次坐他的車時,我也有跟他聊天,我也對他有點印象。他提及過他的家庭狀況,所以我說出來後,更肯肯定是他了。
其實總共我遇過這名司機三次,不過之後我甚少出街夜蒲,也少了坐的士,所以我應該也再沒有遇上他了。
2015/08/15
Uber
早前Uber弄得滿城風雨,政府執法部門更拘捕Uber的職員,的士商會更加群起反對。
我並非法律專家,對於Uber這門生意是否合法,真的沒有研究,反而只是想以一個普通消費者的身份,去說一下為何Uber會廣受歡迎。
小時候受父親的「教導」下,的士可謂是經常使用的交通工具。家父早年更是每天上下班都是以的士代步,當然他有他的原因,就是他工作的地方完全跟地鐵站(現稱港鐵站)相距甚遠,再加上家父為人十分懶,連走多一步路也覺得累,曾經有親戚推算過,要是把這些錢省起來,又或者坐地鐵到最近的車站才轉乘的士,省得來的錢,當時的物價指數或許可以儲到居屋首期,加上家父又不去旅行,所以是能夠上車。不過這又是另外的一回事。
而我中學時期也較經常以的士代步,不過主要是放學回家,畢業後有時跟朋友吃喝玩樂,太夜又太累便懶得坐巴士或地鐵回家,往往便成為了「的士之友」。
說得太遠了,說回Uber吧。為甚麼那麼多人願意付多點錢坐Uber,不外乎這些原因:
一、舒適:Uber的車隊很新,坐得舒適,即使貴一點也無妨;
二、友善:Uber司機都比較有禮,亦不會拒載,也不會計較長短途(當然,根據Uber的獎賞原則,較多的短途客會容易讓司機獲取獎金);
三、方便:一個簡單的手機應用程式,便可以召喚;把信用卡登記後,下車時更不用做甚麼東西,甚至不會像的士司機般零捨一入(這個簡直是繼發明四捨五入後,近代數學史的又一經典鉅作);
四、機制:以往我們乘坐的士,或許可以向交通投訴組投訴,但煩複的程序讓人最後「算數」,Uber以簡單的評分和評語作為機制,既簡單又快捷。
五、就業:增加了就業的機會,讓一些車主可以賺點外快。當然,有評論指這個影響的士的生計,但資本主義就是競爭的社會,我贊同資本主義下也要有保護弱勢的機制,但的士作為商業工具,也從來都不是弱勢,根本無須保護;更因為原有的制度,讓他們不進則退。
最近的士業界指會成立一個新平台,做到召喚的士和有評分機制,當然這是「遲到好過無到」,但成效如何是值得相榷。
香港的士不是集團式經營,太多都是自僱人士,這些機制對他們來說沒有太大影響。即使像Uber般,評分太低便不給予「柯打」司機,但這個平台卻不是強制性的,他大不了便退出這個平台,反正香港對的士的需求殷切,而遊客也較大機會不會使用相關的平台。
不論如何,我還是拭目以待這個平台,也希望可以增加競爭,提升服務質素,讓市民得益和有多些選擇。
我並非法律專家,對於Uber這門生意是否合法,真的沒有研究,反而只是想以一個普通消費者的身份,去說一下為何Uber會廣受歡迎。
小時候受父親的「教導」下,的士可謂是經常使用的交通工具。家父早年更是每天上下班都是以的士代步,當然他有他的原因,就是他工作的地方完全跟地鐵站(現稱港鐵站)相距甚遠,再加上家父為人十分懶,連走多一步路也覺得累,曾經有親戚推算過,要是把這些錢省起來,又或者坐地鐵到最近的車站才轉乘的士,省得來的錢,當時的物價指數或許可以儲到居屋首期,加上家父又不去旅行,所以是能夠上車。不過這又是另外的一回事。
而我中學時期也較經常以的士代步,不過主要是放學回家,畢業後有時跟朋友吃喝玩樂,太夜又太累便懶得坐巴士或地鐵回家,往往便成為了「的士之友」。
說得太遠了,說回Uber吧。為甚麼那麼多人願意付多點錢坐Uber,不外乎這些原因:
一、舒適:Uber的車隊很新,坐得舒適,即使貴一點也無妨;
二、友善:Uber司機都比較有禮,亦不會拒載,也不會計較長短途(當然,根據Uber的獎賞原則,較多的短途客會容易讓司機獲取獎金);
三、方便:一個簡單的手機應用程式,便可以召喚;把信用卡登記後,下車時更不用做甚麼東西,甚至不會像的士司機般零捨一入(這個簡直是繼發明四捨五入後,近代數學史的又一經典鉅作);
四、機制:以往我們乘坐的士,或許可以向交通投訴組投訴,但煩複的程序讓人最後「算數」,Uber以簡單的評分和評語作為機制,既簡單又快捷。
五、就業:增加了就業的機會,讓一些車主可以賺點外快。當然,有評論指這個影響的士的生計,但資本主義就是競爭的社會,我贊同資本主義下也要有保護弱勢的機制,但的士作為商業工具,也從來都不是弱勢,根本無須保護;更因為原有的制度,讓他們不進則退。
最近的士業界指會成立一個新平台,做到召喚的士和有評分機制,當然這是「遲到好過無到」,但成效如何是值得相榷。
香港的士不是集團式經營,太多都是自僱人士,這些機制對他們來說沒有太大影響。即使像Uber般,評分太低便不給予「柯打」司機,但這個平台卻不是強制性的,他大不了便退出這個平台,反正香港對的士的需求殷切,而遊客也較大機會不會使用相關的平台。
不論如何,我還是拭目以待這個平台,也希望可以增加競爭,提升服務質素,讓市民得益和有多些選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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